发布日期: 2023-05-29   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11
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下发的《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13号)文件精神,参照《hjc888黄金城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就我校宝钢“优秀学生奖”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

我校可推荐1名“优秀学生奖”学生候选人(近三年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

二、评审对象

当年在籍在校学生

三、申报及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创造能力、动手能力和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四、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评选中要注意候选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候选人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要侧重对学生的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五、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受理时间529日至531

2、需提交材料:

1)《优秀学生奖评审表》电子版与纸质版;

2) 获奖证书(需市级及以上)或发表文章复印件;

3)《2023年宝钢奖学金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版;

4)彩色免冠2寸证件照电子版。

 

上述材料2023531日下午1600前交至学院103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llan@shou.edu.cn,联系人:兰老师  电话:61900772,请同学们注意时间节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醒

1、《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中学校综合评价意见文字内容由学院进行填写,学校领导签名、公章不用填写。

2、依照往年申报经验,《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中有2栏分别限填“2000字、660,尽量达到。

六、附件

1、《2023年宝钢奖学金评审细则》

2、《2023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3、《2023宝钢奖学金学院推荐人情况汇总表》

 

 

学院

2023529

2023宝钢奖学金学院推荐人情况汇总表.xls

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doc

宝钢奖学金评审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