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9号)文件要求,经本人申请,辅导员审核,班委民主评议,学工例会讨论,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现将2023年学院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者,请于4月28日15:00前联系学院张老师,电话:61900787,办公室:学院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