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为做好国家助学金评审及发放工作,提高评审效率,学校拟在上海市教委国家助学金名额下达之前,先行开展“2020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预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高校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经学校认定并导入上海市资助系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金额、名额
2020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每生按照5个月发放。资助标准:人均1650元人民币。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档次标准设为两档:一档每生每月资助380元,二档每生每月资助280元。
名额,各年级辅导员负责组织学生进行系统预申请;学生预申请结束后,待上海市教委下达通知为准,届时将根据我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情况,再做国家助学金候选人具体名额分配,学院名额分配后在进行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上审核通过。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操行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7)具有自我解困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以下情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给予国家助学金:消费奢侈、生活铺张浪费、凡违纪者自处分公告之日起至处分解除之日内、自通报批评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或受过公安部门刑罚。
四、档次划分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学生才能申请每生每月380元的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一般困难的学生只能申请每生每月280元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中有以下情况者,可以优先获得380元/月档次的国家助学金。
(1)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
(2)水产养殖、水族科学与技术、海洋渔业等艰苦专业同学;
(3)获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者。
五、预申请时间安排
2020年3月20日——2020年3月30日:请符合条件的同学登录易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预申请。如遇到易班申请不了,请登陆这个网址:/index.html申请,账号:学号,密码:身份证后六位。
联系人:类老师,联系电话:15692133773
学院
2020年 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