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推进上海-喀什对口支援工作,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使用上海新沪商联合会募集的资金设立新疆(喀什)大学生成长基金,基金设新生助学金,用以资助新疆喀什地区考取上海普通全日制高校新生的在沪学习和生活。根据沪学助(2018)40号《关于做好2018年新疆(喀什)大学生成长基金新生助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上海新沪商联合会新疆(喀什)大学生成长基金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现将学院2018年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生源地为新疆喀什地区的上海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级新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被上海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完成新生报到,入学复查合格,正式取得学籍并在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
三、时间安排
1.2018年9月30日之前:符合申请条件的新生填写《申请表》,将申请表提交学院;
2.2018年10月9日—2018年10月18日:学院负责组织评定、进行初审;
3.2018年10月下旬:学生处审核,公示7个工作日,在入学复查合格、取得正式学籍并在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后,递交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61900784,E-mail: c-li@shou.edu.cn
附件为申请表
学院学工办
2018年9月21日